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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行政机构和职官制度的变化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07-05-17 14:08:00 【收藏该文章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秦兼并了六国。秦国的群臣给嬴政上尊号建议改称“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嬴政认为自己“功高三皇,德迈五帝”,改称“皇帝”。并规定不能以子议父,以臣议君,从而取消了谥法。他说:“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①[《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样就将全国的权力集中在一人手中,连过去平民都能够使用的第一人称“朕”也被他独占了。为了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始皇开始在中央设三公九卿,在地方则废除了古代封建藩国的制度,推行了郡县制。

  【郡县制】《史记·秦始皇本纪》:“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于是分天下为: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颖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琊、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钜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等三十五郡以及内史(都城趟辅之地)共为三十六郡。后来又加桂林、象郡、南海、闽中四郡,至秦末共增至四十余郡。这一措施是我国政治制度上一大发展。这样一来基本根绝于割据形势,有利于当时社会的发展。

秦亡之后,楚汉相争。汉朝统一之初,一方面由于诸侯并起以亡秦的客观形势,不能不予以承认;一方面也还因为旧意识的残余的作用,一度实行封国。不久亦都一一叛变了,包括刘邦最亲密的髫年好友燕王卢绾也造了反,遂改为非刘不王。中经景帝时,吴、楚七国之乱,原来姓刘的也靠不住,终于创立了一套郡国并行的制度,即既有郡县,又有王国、侯国。不过王、侯无论在中枢或其它机构中任职或者去就国,都只能分享其赋税所得,不能干涉行政,另由汉朝中央派王相、侯相掌握实权。长沙马王堆汉墓遗址的主人(车大)侯,不过是封地几十里的一个小侯,居然阔气到那样,就是因为他是长沙王相,实际上掌握了一个大国。郡县制和王相、侯相制的优越性,就在于是派出的人员,几年一任,随时调动,不可能像封国世代可得相袭,养成与中央政权对抗的势力。同时王、侯还派有家丞管理其家务财产,王还派有太傅对他们进行教育监护,这样就把一些诸侯管了起来。对于一些大国、强藩,景帝之初,晁错还采用强硬手段——“削藩”,结果引起了七国之乱。后来汉武帝又采用了“推恩”之法,才慢慢地解决了这一矛盾。“推恩”之名出于《孟子·梁惠王》:“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具体的推恩办法是,一国的王死了,该王有几个儿子就将其领土划分几份,分封给几个儿子。这样在王国内部避免了争立的矛盾,在汉室则王国愈分愈小,最后只成为一家较大的地主,就不会再予中央以威胁。较小的侯国则用“酎金夺侯”的方法裁夺若干个国。所谓“酎金夺侯”,就是以诸侯上缴的祭祀金成色不好或斤两不足为借口,削了他的侯爵,所夺者占了当时列侯总数的一半。这一将近二百年的斗争过程,为我国由诸侯割据的国家完全过渡为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国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汉官仪】作为秦、汉两代的职官制度也随着郡县制的实行而有所不同。我国前此职官制度的变化,正如《论语·为政》中所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秦承周制,汉又因袭秦制。《汉书·百官公卿表》说:“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王莽篡位,慕从古官,而吏民弗安。”《后汉书·百官志》也说:“汉之初兴,承继大乱,兵不及戢,法度草创,略依秦制,后嗣因循……世祖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均说明秦汉官制没有多大差别,汉官什九皆沿袭秦制。而秦、汉以后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的官制,均系由汉官仪因循而来。因为汉官仪对后来影响很大,所以把汉官仪作为一种文化创制较详细地加以说明。兹就其职责分述如下:

其一,中央最高执政官吏及三公、上公等贵官。

  <1>相国与丞相,紫绶金印,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有左、右丞相。汉初仍秦制,改为一相,汉高帝十一年改称相国。大概是为了萧何而改。萧何死后,仍称丞相,并复置左、右丞相。所以,高后时审食其为左丞相,陈平为右丞相。汉文帝时又改为一相。汉哀帝元寿年间改称大司徒。东汉一代皆称司徒,至曹操执政,复用丞相之号。丞相属官设两个长史,皆秩二千石。史字的本义是掌管案卷的人。长史是诸史之长,即今所谓“秘书长”。二千石是说长史们的禄米一年二千石。汉武帝元狩中,丞相属官又增置一名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秩比二千石。二千石等既是俸禄,又是官阶的标准,比二千石,就是说其官阶尚不够二千石,但照二千石待遇。

  <2>御史大夫,沿秦官制,位上卿,银印青缓,掌刻丞相。副职有二丞,其中之一,为“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授章,其权很大。另一丞则是协助御史大夫管常务的。

  汉成帝绥和元年将御史大夫的地位提高与丞相相比,也设置长史属官。御史中丞如故。

  丞相、御史大夫和掌握军权的太尉,共称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是为三公。又汉元帝时置“太傅”,位在三公之上,是为上公。《后汉书·百官志》说:“掌以善导,无常职。”是作为天子顾问的师职。其实际的掌权情况则因人而异。如西汉昭帝、宣帝时的霍光,官为大将军,并非宰相,但政权全部由他掌握。高后时审食其为左丞相,是最高政权的掌握者,因他是吕后的情人,只在宫里陪侍太后,管宫廷杂事,国事则属之右丞相陈平。西汉末年的董贤,官也做到大司马,实际上只是哀帝的佞幸之臣。

  其二,掌握军权的官吏。

  <1>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汉初因之。故周勃为太尉,汉武帝时又加了个冠军将军的称号。宣帝时置大司马以代太尉,但无印绶,无官属,成为一个虚衔。到汉成帝绥和二年才给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属官,冠军将军如故。汉哀帝时去将军衔,位在大司徒之上。分析其不断变化更置的原因,大都是因人而易。西汉时期除周勃作太尉时真正掌握军权而外,其余时候的实际军权均属于不常置的一些将军。

  <2>将军,周末官号,有前、后、左、右将军。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汉不常置。或有左右,或有前后,掌军兵及四夷。属官有长史,是为常置制。另外,武帝时卫青为将军,又特地为霍去病置骠骑将军,李广利又为贰师将军,都是现立的名号而为实际掌握军权的人。至于霍光为大将军,又不仅掌军权,全国的政事,也都掌握在手中。到了东汉,将军的称号较为稳定,在前、后、左、右将军之上有大将军,其次骠骑将军,其次车骑将军,其次将军,其地位皆等于公侯三公。掌征伐叛乱,亦非常置。但东汉一代当权的外戚,往往都任将军,如梁冀、何进为大将军,窦宪为车骑将军之类。直到三国还因袭其制,蜀诸葛亮街亭败后,即自贬为后将军。

  <3>护军都尉,沿秦官制。汉武帝元狩元年属大司马,汉成帝绥和元年居大司马府比司直,汉哀帝时更名司寇,汉平帝时又更名护军,是掌握军纪的监军官。

  其三,掌握庶政的官吏。

  <1>奉常,秦置,汉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有丞。所属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其职责略同于商及周初的太史寮及伯宗。但因时代的发展,其重要性已远非昔比。

  <2>博土,沿秦官制,掌通史文,秩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汉“除挟书之令”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每经均设有博士,故有五经博士之置。

  <3>廷尉,秦置,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汉景帝中更名为大理,后又改为廷尉,再改为大理,王莽改称作士,东汉复称廷尉。秦初李斯曾作此官。但后世一直延用大理之名,直至中华民国的北洋政府。

  <4>典客,秦置,掌诸侯,归义蛮夷。汉景帝时更名大行令,汉武帝时又更名大鸿胪,东汉因之。

  <5>宗正,秦置,掌亲属。汉平帝时更名宗伯。副职有丞,属官有都司空令丞、内官长丞。又诸公主家令、门尉皆属焉,东汉称宗正。

  <6>治粟内史,秦置,掌谷货,有两丞。汉景帝时改名大农令,武帝时又更名大司农,东汉亦称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令、平准令、都内令、籍田令五丞,均直辖。又斡官、铁市两长丞,诸侯国诸仓农、监长、丞,皆属之。汉武帝时以赵过为搜粟都尉,亦为农官,但不常置。

  <7>少府,沿秦官制,掌管山海池泽之利,以给供养。副职有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大官、汤官、道官、乐府、若卢、考工、东西织室、东园令等十二官令丞,又有胞人、都水、均官三长,又有上林中十地监,还有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等九官,都是供应帝王日常生活及宫廷事务的官员。但到东汉时期,光武帝刘秀为了削弱宰相权力,所有制谕诏令,多委之尚书,于是尚书诸官遂成为实际掌握权力的人物。其实际职位就是在东汉尚书台机构的成员,也不过令一人,仆射一人,尚书四人而已。令秩千石,仆射六百石,官并不大,但是掌握实权。三国时荀彧任汉尚书令,荀攸为魏尚书令,一时庶政就都归于荀氏叔侄。中经南朝,尚书、中书、黄门、谒者都渐渐变成贵官。隋唐行中书、门下(黄门、谒者合并而成)、尚书三省合议制,尚书令与尚书仆射就成为总领百僚的宰相。<8>太仆,沿秦官制,掌舆马。

  <9>主爵中尉,秦置,掌诸侯,汉景帝改为主爵都尉。

  <10>将作少府,秦置,掌宫室,副职有两丞及左右中侯,汉景帝时更曰将作大匠。

  其四,侍从、卫戍、宿卫官吏。

  <1>郎中令,秦置,掌宫殿掖门户,有丞,汉武帝时更名光禄勋,属官有:

  甲,大夫,掌议论,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均秩八百石,备皇帝侍从咨询之臣。汉文帝时贾谊即住大中大夫,所以能向文帝上一条陈。后来将中大夫改称光禄大夫,秩二千石,大中大夫、谏大夫秩千石如旧。

  乙,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将,秩二千石,其性质是近卫军的将领。所以东汉末年为了镇压黄巾起义还特置东、西、南、北四中郎将,以皇甫篙、董卓、朱僬、卢植任之。曹操擅权,又以其子曹丕为五官中郎将。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皆秩比千石。左右郎秩皆比千石。

  丙,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六百石。有仆射,秩比千石。

  丁,期门、羽林,掌送迎执兵从。期门多时达到千人,有仆率领,秩比千石。汉平帝时更名为虎贲郎,置中郎将督之,秩比二千石,是皇帝的侍卫。东方朔为执戟,就是干这一行。唐张籍诗:“良人执戟明光里”,就是说她的丈夫是期门、羽林的成员。期门、羽林、虎贲是同一职官不同时期的名称。有时也两名并存,既有期门,又有羽林,实际上职责是差不多的。汉武帝时又取从军死事者子孙养于羽林,教以五兵,名为羽林孤儿。

  总之,郎中令,即光禄勋一官是既有文职官,又有武官。靠近皇帝身边的多能掌握一定的权力,所以汉人颇以得任光禄勋为幸。

<2>卫尉,沿秦官制,掌宫门卫屯兵,一度更名为中大夫令,后又復原名。副职有丞,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中兴省旅贲三令,各屯卫都侯和司马共十二官也由其率领。

  <3>中尉,秦置,掌循京师。副职有两丞,汉武帝时更名“执金吾”。下有候、司马、千人等属官,有些醒辅的巡官也属于它。金吾本是一种象征权力的器具,“执金吾”即为掌权之标志。所以汉光武帝曾说过:“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①[《后汉书·皇后纪》。]其煊赫可知。

  其五,皇后,太子诸官。

  <1>詹事,掌太子、皇后家事。副职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令、家令丞,又有中盾、卫率、厨、厩等官,称丞、令、长不一,后多省并。

  <2>长信詹事,掌太后家事,后改长信少府、长乐少府,最后改称大长秋。《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曰:“承秦将行,宦者。景帝更为大长秋,或用士人。中兴常用宦者,职掌奉宜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

  其六,外官。

<1>郡守,本秦官,后改称太守,秩二千石,有丞。边区诸郡另有长史掌兵马,皆六百石。

<2>郡尉,沿秦官制,典郡武事,秩比二千石。

<3>县长、令,视户口多少,秩千石至六百石不等,有丞、尉,皆四百石。

县以下十里为一亭,亭有亭长;十亭为一乡,乡有三老掌教化,秩啬夫,掌听讼,收赋税,游缴掌缴循,禁司女盗。

  其七,诸王侯。

<1>王与列侯皆有封土,设太傅为辅,丞相掌国民,内史掌治国。

<2>列侯以下另关内侯、关中侯、关外侯,皆无封土而有食户,由畿辅租税给之。

又两《汉书》未见关外侯,但传世有关外侯印实物。秦汉皆无伯、子、男爵,传世亦有子、男家丞诸印,是王莽时所置。

又所谓二千石等等,虽名为食禄,实际系表示级别和实际所领年俸。《后汉书·百官志》有百官奉禄的记载,兹表解如下:

官称及石别 月俸米斛数 其它

大将军、三公 三百五十

中二千石 一百八十 中央官吏

二千石 二百二十

比二千石 一百

千石 八十

比千石 缺陷 应无此秩

六百石 七十

比六百石 五十

四百石 四十五

比四百石 四十

三百石 四十

比三百石 三十七

二百石 三十

比二百石 二十七

百石 十六

斗食 十一

佐史 八

  以上为秦、汉两代官制之大概,也是后代官制的蓝本。因为情况比较复杂,有专门研究的专著十余种,目载《中国丛书综录》史部政书类职官之属。


责任编辑:li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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