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学生代表张弦同学宣读“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知荣辱、明是非、知礼节、重品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代青少年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应该成为每位同学的自觉行动。为此,我代表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全体同学,向全国青少年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我们要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待人热情,不说粗话、不说粗话,自觉使用礼貌用语;诚实、诚恳,重信用、守承诺。
二、尊敬师长,勤俭节约。在学校,尊重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候;在家庭,体贴父母,尊敬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生活中,勤劳俭朴、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三、互助互爱,共同进步。同学之间团结互助,尊重他人,主动帮助遇到困难的同学;关心集体、学会合作,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四、遵守公德,严于律己。要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节约水电,爱绿护绿;文明出行、文明观赛、文明上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明辨是非,自尊自爱,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
五、奉献爱心,回报社会。我们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主动帮助老弱病残人士;主动参与社区建设,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广泛参与公益宣传,传播文明礼仪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现在就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中来,从身边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社会新风尚,把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我们的言语和行动中,充分展示21世纪青少年文明、健康、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生会
2008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黄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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