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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文明”主题系列活动
主标识征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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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文明·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诚邀所有自愿遵守本办法下述条款,热爱中华文明、关注中华文明的人士,参加本次标识征集活动。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从2004年3月15日开始至2004年5月31日止,作品要求以邮寄方式递送,以邮件发出地邮戳所示时间为准。

 

  二、参加者
   有兴趣参加活动,愿意为中华文明的传承、建设和复兴做出贡献的人士(自然人)以及公司、企业、组织、机构、院校或其它实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以上合称为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三、活动参加方式
   1.参选作品应同时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a) 参选作品的电子资料一份(可选3.5软盘或E-mail:China5000@cycnet.com两种形式)。  (b) 参选作品的设计图四份(A4幅画纸打印),其中三份隐去署名。
  
   2.提交参选作品时,参加者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a) 简介一份,应以中文或者英文提供(A4纸打印);
   (b) 设计思想(A4纸打印)。
  
   3. 提交作品的地址
   地 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我们的文明”组委会秘书处
   邮 编:100051        联系人:范 悦      
   电 话:010-67011169   传 真:010-67011123

 

  四、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1. 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a) 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
   (b) 体现我们的文明·主题系列活动的宗旨和内涵;
   (c) 体现“具体地感受中华文明、理性地认识中华文明、广泛地吸纳世界文明、创造地传承中华文明”的主题;
   (d) 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水平,具有为社会广为接受和认同的基础。
  
   2. 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a) 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b)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五、参选作品的评选

 

  1. 评选时间
   征集评选活动将于200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进行。评选结果将于2004年5月公布。
  
   2. 评选方式
   征集作品同时上网,评选分初评和总评两个阶段进行,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最终获奖作品。本次大赛设特等奖一名、入围奖十名。
  
   评委由我们的文明·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秘书处选聘。为保证作品遴选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上述评委名单将与获奖者名单同时公布。
  
   3. 奖项
   特等奖一名,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5000元人民币,作品将作为“我们的文明”主题系列活动宣传标识;
   银奖十名,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1000元人民币。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4、其他

  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我们的文明”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所有。因条件有限,所有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六、作品公布

  获奖的作品将在国内主要报纸刊发,同时在中青网和相关50家网站中公布。

 

  七、活动日程安排
   200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作品征集。
   2004年5月1日至5月20日:作品评选。
   2004年5月:宣布评选结果。
  
 
                      我们的文明·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秘书处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