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瑞的七大代表证
这个红色的证件,是被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之父"的朱瑞于1945年在延安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时的代表证。它凝聚了中共中央、人民军队和广大群众对朱瑞的信任和希望,也反映了朱瑞以自己的忠诚和才干为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朱瑞的七大代表证,呈对折的竖长方形,长8.4厘米,宽6厘米,外用紫红色绫子装潢,内贴一张略小的有文字内容的白纸。打开代表证,左边框内上方从左至右横书"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成两行;中间竖写"代表证"3个大字;靠右侧有"第四八三号"小字。右边框内上方横书"座号1排18号","姓名朱瑞"。下方横写"注意",为"1、绝对不得转借,不得遗失。2、出入场会须受门卫检查。"和"七大秘书处制",共6行。而在内页中间靠下方的地方,盖有一个横椭圆形的红色印章,长5厘米,宽3.7厘米。它有宽、窄双缘,字序从右至左,上方为"中国共产党",下方为"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中间是"秘书处"3个大字。这是七大秘书处发给朱瑞专用的会议代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