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大学生的见义勇为,震撼了校园,也感化了失足少年——
“我只是做了一个平常人该做的事。”讲到自己的故事,湖南大学学生高春娜显得有些忐忑。
2005年3月1日下午2时多,高春娜正在青海西宁火车站等着乘火车返校。突然,附近传来女人的尖叫声,“抓贼啊,有人抢包了!”眼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拎着一只女式手提包,迅速拐进了一条胡同,高春娜丢下刚买的水果,朝歹徒逃跑的方向急追。慌乱中,歹徒手中的包掉在了地上,高春娜扑上去紧紧拽住手提包。
看到与自己“作对”的竟是一个小姑娘,歹徒立即恶狠狠地说:“不关你的事!放手!”“就关我的事,把包还给人家!”高春娜话音未落,脸部就挨了一记重拳,顿时,鼻血流了出来。高春娜不肯放手,歹徒恼羞成怒,掏出一把尖刀狠狠向高春娜的胳膊刺去!鲜血从高春娜厚厚的羽绒服里渗了出来。听见人声、脚步声越来越近,歹徒慌忙逃走。
高春娜把手提包还给了失主,便到医院包扎伤口。当她准备掏钱挂号时,才发现自己的钱包竟已不翼而飞!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她到好友李绒家暂住,一边向学校请病假,一边在医院悄悄治伤。
几天后,高春娜返回湖南大学,只字未提西宁火车站那惊险的一幕。
可是,一次上校园网,高春娜惊讶地发现了描述自己事迹的帖子。原来,好友李绒把她的事迹发在了学校论坛上。
这个帖子引发了一场不小的校园风波——人们为她的事迹所感动,但也有人不相信一个女孩子敢与持刀歹徒搏斗,有人甚至置疑:“这会不会是一个女孩子的幻觉?”荣与耻、诚与信的争论在宁静的校园里激烈地进行着。
就在高春娜见义勇为后的第十天,湖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收到一件包裹,里面除了一个红色钱包,还夹着一封信。写信者自称是“一位误入歧途的中学生”,信中详细描述了高春娜在西宁见义勇为的全过程。原来,在高春娜追赶歹徒之前,“写信人”已经扒走高春娜的钱包,正伺机对高春娜兜里的手机下手时,发生了高春娜勇斗歹徒的一幕。看到高春娜用滴血的双手将手提包交还失主时,少年的心震撼了!在信中,少年这样写道:“亲爱的高春娜姐姐,你能原谅我吗?我决定以后也要好好学习,将来考大学,做个像你一样的好人。”
青春的芬芳又洋溢在高春娜的脸上。
2005年12月底,高春娜当选湖南大学“十大学子”。2006年4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给她颁发了5000元奖金,高春娜把这些钱捐给了柴达木地区的贫困学生。
5月17日,高春娜离开长沙前往北京,参加《正气歌走进大学》巡回报告会。
(本报记者 郅振璞)
来源:《人民日报》 200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