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雄姿勃发的古奥运选手
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5世纪是古希腊城邦的鼎盛时期。公元前480年,英勇的希腊人在马拉松平原上以弱击强,打败强大的波斯入侵者后,古奥运会更是达到了它辉煌的顶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奥运会也从最初的1天扩展到5天,除了进行竞技比赛外,同时还举行各种祭祀活动和艺术比赛。
a 竞技场上的角逐
古奥运会的比赛异常紧张激烈,参赛者都是体能出众、身材健美的精英。他们为了自己城邦的光荣、家族的荣誉,在竞技场上斗智斗勇。精彩的比赛常使观众如痴如醉。最初,奥运会只有短跑一项,后来奥运会的规模不断扩大,竞赛项目也不断增加,设有以下项目:
赛跑
前13届奥运会只有赛跑一个项目。比赛距离为一个“斯泰德”(约192米),以后又逐渐增加了往返跑,即跑到终点后,在终点线的石柱处转向折回。
公元前720年,第15届奥运会又增加了长距离跑项目,距离为7~24个“斯泰德”。在当时,起跑的姿势为站立式。运动员两脚前后分开站立在起跑线的条石槽沟上,两脚尖分别放入沟内,身体前倾,传令官一声令下,便向前冲出。
武装赛跑是从公元前520年第65届奥运会开始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的。武装赛跑者身着铠甲,头戴盔帽,腿裹护胫,左手执圆形盾牌。虽然只进行一次往返跑,但全身披挂,负担很重,因此,少年运动员不参加这个项目。
拳击
拳击是古希腊最古老的运动项目之一,但直到公元前688年第23届奥运会上才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比赛的对手由抽签决定,比赛不分局数,不受时间限制,不按体重分级。比赛时仅允许用拳头或手掌击打对方。双方如果都不愿意弃权,比赛就一直继续下去,直到其中一方被打倒在地,或举起右手表示认输为止。
摔跤
摔跤是古希腊人十分喜爱的运动项目。摔跤比赛分为立姿和卧姿。立姿比赛时,竞技者只要将对手摔倒3次即为胜利。卧姿摔跤是竞赛双方在泥泞的场地上进行比赛。由于泥浆沾满皮肤,很难互相抓住,增加了取胜的难度。卧姿摔跤十分激烈,直到一方举起右手,食指伸直,承认自己失败,比赛才决出胜负。
混斗
混斗是由摔跤和拳击混合而成的一个竞技项目。比赛时,竞技者身体的任何部位都是进攻的武器,可以用各种动作和方法打击对手,但禁止用嘴咬对手和用手指刺伤对手的眼睛。混斗比赛剧烈而危险,比赛要一直进行到使对手丧失抵抗力或承认失败为止。
五项竞技
五项竞技是古奥运会中最受人尊重的项目,正如古希腊最著名的学者亚里士多德所评论的:“五项竞技的运动员是最出色的,因为他们既有力量又有速度。”
五项竞技在公元前708年第18届奥运会上成为竞赛项目,包括短跑、跳远、掷铁饼、掷标枪和摔跤,其中短跑和摔跤既是五项竞技的内容,又是奥运会单独的竞赛项目,而最具特色的则是跳远项目。
跳远
跳远用的沙坑叫做“斯卡玛”,坑长约15米,同时它还兼做摔跤场之用。
跳远比赛是在笛声伴奏下进行的,以激发起竞技者的情绪和跳远的节奏。跳远分为立定跳和助跑跳两种。比赛时,运动员手握名为助跳器、重量约1.48~4.63公斤的半圆形重物。据说,这样既可增加跳远的距离,又有助于落地时保持身体平衡。
跳远的成绩用线绳测量,用木桩标记。每个竞技者跳完3次后,才决定谁跳得最远,同时,还要看竞技者跳跃时姿态是否优美,只有两者兼备的竞技者才能获胜。
掷铁饼
投掷用饼最初是中心厚、边缘薄的石饼,大约在公元6世纪前后,改用金属制造。
由于各城邦运动会对铁饼的直径、重量未做统一规定,因此,在奥运会上使用的铁饼也不统一。竞技者比赛时,先在手上沾满沙子或泥土,以免投掷时铁饼脱手。测量投掷距离和现代铁饼比赛一样,并不在每次投掷后都测量,而是在铁饼落下的地方做记号,最后按最远的投掷距离算成绩。
掷标枪
这种标枪是一种直木矛,通常用松木或橄榄枝制成,长度相当于一般男子的身高(约1.73米),粗细与食指相似。最初矛尖为锋利的石头,后来才换成金属制的不同类型的枪尖。比赛分投远和掷准两种。投远时,标枪上需置一个无锋刃的金属矛头,用以增加力量并保持平衡;掷准时,则改用一个有锋刃的金属矛头,以掷中目标的多少来确定最后的优胜者。
战车赛
战车赛在公元前680年第25届奥运会时被列为竞技项目。由于比赛规模宏大,设备豪华,加之惊险场面层出不穷,因而深受希腊人的喜爱。
战车赛在竞技场里举行,起点设标志柱,终点设转向柱,以一个来回为一圈。最初为四马拉战车赛,公元前500年第70届奥运会时增加了骡子拉战车赛,但不久又取消了,以后还陆续增加了双马拉战车赛和幼马拉战车赛。比赛时场面十分激烈。竞技者赤身,手扬长鞭,拼命催马向前。赛车到转向柱处要突然掉转,如驾驭技术欠佳,不是车轮撞着转向柱翻车,就是竞技者被前冲力摔出车外。所以,赛车一旦驶近转向柱,号手即吹起号来,这一方面是提醒驾驭者注意安全,另一方面也是对这些冒险驱车前进的勇士们表示敬意和鼓励。
一般情况下,车主并不亲自驾车比赛,而是雇人替他比赛,但是一旦获胜,被宣布为获胜者的是车主,而不是实际的驾车人。
赛马
赛马在公元前648年第33届奥运会时被开始列为竞技项目,当时称做“奥林匹克大赛马”。到公元前496年第71届时又增加了牡马赛。
赛马竞技与其他比赛不同,由于竞赛时马上无鞍、无马镫,骑手乘着裸马进行角逐,颇具危险性。因此,与赛车一样,骑手也是雇来的,马主人不亲自参赛。据史料记载,公元前348年,马其顿国王菲利普派人参加第108届奥运会的赛马和赛车比赛并在赛马中获胜。为纪念这一伟大胜利,菲利普发行了四方银币。与赛车同样,一旦赛马获胜,被宣布为获胜者的是马的主人,而不是实际参赛的骑手。
传令比赛和笛手比赛
传令比赛和笛手比赛在公元前416年第91届奥运会时被列为比赛项目,并作为开幕赛的项目,在竞技场附近的长廊中进行。这两项比赛要求运动员有嘹亮的嗓子和很大的肺活量,当然也要掌握一定的技巧。获胜者在奥运会中高声地介绍参赛者、宣布成绩,就像今天的运动会上的广播员。
少年比赛
公元前632年第37届奥运会开始设置了少年比赛的项目,竞技者年龄限定为17~20岁。比赛项目除一些专门为少年选手设立的以外,大多数与成年人的相同,形式和内容也基本一致,只是在规则的要求、动作的难度方面要低于成年人。少年比赛项目的优胜者同样以橄榄枝桂冠作为奖励。
责任编辑:黄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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